近日,國家電影資金辦對外發(fā)布2019年中央級電影專項資金資助電影對外交流和海外發(fā)行推廣工作的申報指南。
指南提出,電影專資將對2018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間開展電影對外交流、在海外發(fā)行和推廣中國電影的單位(含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在海外發(fā)行國產電影,未申報資助的單位。),完成相關的工作進行資助。
指南細化了申報單位及業(yè)務要求、申報單位需提供的材料、填報材料要求、實施和監(jiān)督管理。
指南明確,在指南有效期內,電影資金辦將不定期受理對外交流活動的資助申請,并將于2019年7月1日至9月30日, 2020年7月1日至9月30日集中兩次受理海外發(fā)行和推廣的資助申請。
另外,指南明確指出,申報單位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對于提供虛假材料獲取資助資金的申報單位,電影資金辦將收回資助資金并將依法追究相關部門、單位和個人的法律責任,今后將減少對其資助金額或取消其申請資格。
以下為申報指南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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