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成珉(資料圖)
據臺灣媒體消息,首爾中央地方法院24日對于吸食大麻的韓國演員金成珉判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和90.45萬韓元(約合人珉幣5300元)罰款。
法院指出,金成珉不但吸食大麻,并且還從菲律賓走私冰毒。他吸食毒品的用量大,因此不容從輕處罰。但是,考慮在調查過程中承認犯罪,表示反省,對調查提供線索和幫助,以及因憂郁癥和失眠癥而接觸大麻的情況,對此作出了減刑決定。
法院還表示,法院接到演藝界同事和粉絲的多封請愿信,由此可以得知一些演藝界人士承受的壓力。
金成珉于2008年4月、9月和去年8月從菲律賓購買冰毒,通過仁川機場帶進韓國后,從去年9月11日到22日的期間,共分四次吸食,并有吸食大麻的嫌疑,因此遭到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