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源氏”的成員赤坂晃
據(jù)報道,已解散的日本人氣偶像組合“光源氏”的成員赤坂晃(36歲)因違反《興奮劑取締法》被千葉地方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零6個月。檢方求刑為2年。關(guān)于判決理由,審判長新井紅亞禮指出“被告在緩刑期間再次吸毒,讓人感覺不到他對冰毒的抵觸感,毒癮輕易復(fù)發(fā)”。赤坂曾于2007年11月因持有冰毒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零6個月,緩刑3年。此次判決生效后將取消緩刑。
審判長最后還對赤坂說:“風(fēng)靡一時的前偶像組合成員被判刑令人惋惜。期待你在服刑時和出獄后即便遇到困難也能腳踏實地重新做人。”
電影網(wǎng)觀點:娛樂圈里吸毒事件頻發(fā),明星們應(yīng)自重,健康才是最重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