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臺灣媒體報道,韓國女星張紫妍,遺書揭露被迫陪酒陪睡黑幕,臺灣資深藝人坦言的確有耳聞,資深媒體人則說,早期演藝圈陪吃陪睡換名利的狀況比較夸張,“成交價”還分人氣等級,一線明星陪吃飯有近百萬,陪睡超過百萬(臺幣,約合人民幣20萬)。
2005年,藝人蕭淑慎被周刊影射富商資助買豪宅,為了名譽怒告周刊,更曾當面澄清,有人極力撇清,也有人大方爆料,港星嚴淑明,就曾在1996年出書驚爆女星到汶萊賣淫實錄,甚至,演藝圈傳出,政商名流應(yīng)酬充場面,找女明星當飯局座上賓,早就是家常便飯。
陪吃陪睡還有所謂“成交價”,價碼以人氣等級分,A級近百萬(臺幣,下同),叫得出名字的B級20-30萬,C級以下也有幾萬不等,陪睡價碼更是翻一倍,A級沖破百萬以上,B級60-70萬,C級起碼也有20萬。
女星陪睡陪吃飯,盡管沒人親口證實,但在演藝圈內(nèi),卻是人人都聽說過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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