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廚子·戲子·痞子》的三位主演和導演,都將自己的片酬用于電影投資
“泰囧”的最終版權經協(xié)商后還是歸光線影業(yè)所有
從此前的
《失戀33天》、
《幸福額度》、
《匹夫》、
《人再囧途之泰囧》,到2013年即將上映的
《廚子·戲子·痞子》,演員股份制即演員將片酬作為資本參股電影的融資新模式在國內市場初現(xiàn)端倪。相較于常見的拉贊助、銀行貸款等傳統(tǒng)電影融資模式,演員股份制的產生,也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電影融資難的問題,并且還能很好地實現(xiàn)風險均攤。業(yè)內人士表示,預計在未來演員股份制將成為一種較為常用的電影融資模式。
“泰囧”、《失戀33天》、《匹夫》、《幸福額度》、《廚子·戲子·痞子》五部影片均采用演員制片制的融資模式,其中《廚子·戲子·痞子》最徹底,三位主演均以片酬投資入股。事實上,在好萊塢,演員股份制早已成為一種普遍的電影融資模式。盡管演員股份制是大勢所趨,但在國內真正推行還需要解破不少的難題。
破題之1:電影版權到底該歸誰
2012年《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修改草案第二稿)公布之后,就曾因其中一條“電影作品的著作權歸制片人所有”引來導演和演員的質疑。當演員參與影片的融資后,自然在版權收益分配上有更多話語權。某文化傳播有限公司董事長王兵首先提出了這樣的疑問:“從制片方的角度來說,一般制作公司不愿意把電影的股權結構弄得太復雜,因為他牽扯最后的版權歸屬問題。”那么電影最后的版權到底該歸誰呢?
目前,按照行業(yè)規(guī)則,電影最終的版權基本都是歸制片方所有。以“泰囧”為例,盡管
徐崢在整部電影的創(chuàng)作過程中,除了身兼導演、演員外,也參與電影投資,但光線傳媒董事長
王長田在接受媒體采訪時就曾表示,“泰囧”的最終版權經協(xié)商后還是歸光線影業(yè)所有。
作為目前國內實行演員股份制融資模式最為徹底的影片,電影《廚子·戲子·痞子》制片人焦愛民告訴記者,《廚子·戲子·痞子》的三位主演加上導演,都將自己的片酬用于電影投資。“我們已經事先約定好,三位主創(chuàng)和導演都依據(jù)各自所占比例享有票房分成,而電影版權最終歸制片方。”
對此,某影視版權有限公司董事長王建鋒表示,版權的歸屬問題其實很好解決,完全可以通過前期協(xié)定的方式將其妥善處理。在整個協(xié)定的過程中,演員基于不一樣的身份,最終是否享有電影版權,更多的還是要看演員自身的主觀要求,“他既可以享有版權,也可以放棄,要看他自己如何支配這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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