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5電影網(wǎng)專稿 當下的橫店甚是熱鬧,多部熱門影視作品均在影視城熱拍。一眾當紅藝人齊聚橫店,這也帶動了一個特殊群體的生意——職業(yè)代拍。
前有龔俊吐槽代拍提前跑到影棚藏在假山里拍攝,后有成毅給工作人員和代拍勸架,再有劇組發(fā)現(xiàn)無關人員擅自闖入任嘉倫的私人休息區(qū)域。
近日,《狐妖小紅娘月紅篇》《無憂渡》《與鳳行》等劇組先后發(fā)聲要求抵制代拍。此前,《玉骨遙》《安樂傳》《縣委大院》等多個劇組也曾受過代拍的侵擾,希望他們能夠適可而止。
從演員妝發(fā)到拍攝花絮再到重磅戲份,代拍的成果各式各樣。而這些圖片或視頻一旦被當成路透流出,輕則是對劇組保密工作造成一定影響,重則會將未曝光的劇集推向風口浪尖。
因此劇組和代拍多為“水火不容”的關系。一個費盡心思禁拍,一個絞盡腦汁要拍。劇組與代拍的相處,好比游戲“打地鼠”。代拍現(xiàn)象,屢禁不止。
“揭秘職業(yè)代拍”
無處不在,行業(yè)內(nèi)卷
橫店代拍,顧名思義是蹲守在橫店拍攝,通過幫粉絲偷拍或跟拍劇組,從而售出圖片或視頻進行牟利。
據(jù)了解,代拍獲利的方法主要有兩種。一是粉絲主動找到代拍,提前付定金,要求其拍攝固定劇組。這種代拍服務一般以圖頻數(shù)量或服務時間來衡量價格。以圖片數(shù)量為單位,單張圖是3-5元;以服務天數(shù)為單位,約為300/天。以此類推,粉絲還可以要求“包月服務”,價格約為9000/月。
“顧客主動要求拍攝還是少見。”橫店代拍小冷透露,他們這一行,更多是靠自己主動出擊。
代拍主動出擊是指其自主蹲守劇組,拍出照片后進行兜售。每每到了夜晚,便是他們忙于檢驗一天拍攝成果的時候。他們活躍在微博超話里“出圖”,也穿梭在各種代拍群里“吆喝”。打開微博相關超話,不難發(fā)現(xiàn)買方和賣方各自的交易需求。在各大社交平臺里,也可以輕易找到精準的“代拍群”。
以其中一個群聊為例。代拍們紛紛表示,當下熱拍劇集的路透應有盡有,有交易需求即添加聯(lián)系方式。
部分代拍群組信息截圖
由于近期多個劇組加強了對代拍的防備,《與鳳行》強勢聲明前線嚴防死守,直言片場里只能有一桿攝影機。《狐妖小紅娘月紅篇》出動“涂山防窺傘”,遮擋遠拍,保護劇組。代拍的拍攝難度提高了不少,市場行情也因此有了變化。
幾天前,小冷蹲守某個熱門劇組足足一天,但也沒能拍出好圖。而當晚出圖,他卻把圖片的價格報得比平日高出30%。
“因為實在不好拍了,其他人也拍不到。”他解釋道。
白天帶著長槍短炮跑遍橫店的每一個角落,晚上出圖代拍們還會陷入“內(nèi)卷”,甚至衍生了所謂的“代拍文學”。
“男主和女主優(yōu)雅地走在臺階上,男主從樹林走出來拿出披風給女主披上,濃濃愛意在山谷里悠然升起。”
“男女主角被一群殺手追殺,危急時刻,兩人緊緊擁抱在一起。生也罷,死亦可。只要此刻是他倆在一起。”
代拍對于圖頻的描述猶如晉江小說,以充滿畫面感的文字勾起粉絲們的消費欲望。
部分代拍群組信息截圖
諸如獨家、對視、卡位等都是吸引粉絲的“亮點”。他們與粉絲之間有著自己的黑話。fo即focus,指直拍出圖或視頻。大包就是照片多,小包就是照片少。
而看似五花八門,任君選擇的圖頻,實際也可能暗藏騙局。懂門道的買家購買圖片之前往往會要求看預覽。因為他們心里清楚,賣家天花亂墜般的吹噓到頭來也只是行業(yè)里一種常見的宣傳話術,真正到手的照片,難免可能存在“貨不對板”的情況。
部分代拍群組信息截圖
值得關注的是,職業(yè)代拍不止活躍在橫店劇組,近年的熱門影視基地青島也成了代拍“重災區(qū)”。
陳飛宇和周也的《倒數(shù)說愛你》、金世佳和毛曉彤的《赤子之心》以及白冰和彭楚粵的《你好,機長先生》等近期在青島開機的劇組,已經(jīng)成為代拍們瞄準的新目標。
拍攝現(xiàn)場之外,大家還可以各大機場以及商業(yè)活動中捕捉到代拍們活躍的身影。
這不禁會引發(fā)大眾好奇,代拍無處不在,他們也無所不拍。如此拍下來,真的能賺得盆滿缽滿嗎?網(wǎng)上曾有傳言,一個代拍能夠月入十萬,短短數(shù)月便能買車買房。這又是真的嗎?
從事職業(yè)代拍三年的妮妮向我們否認了這種說法,“這是假的。機場和活動代拍的收入與劇組代拍相差無幾。貴一點的是活動官攝,圖片也只是三位數(shù)一張,代拍月入十萬并不合理。”
妮妮談到,代拍來的圖只能交易一次。因為買家在網(wǎng)上發(fā)了圖,自己再賣給別人就會撞圖。這也是限制收入的因素。除此之外,如果粉絲要求拍攝一個商業(yè)活動,尤其是在外地的商業(yè)活動。他們更需要從黃牛手中弄來相關證件,以及負責來回的交通費用。“買家只負責買圖,不會管這些。”
“更何況,有些照片,賣不出去等于賠錢干代拍。”她補充道。
“解構代拍行為”
代拍買賣雙方都違法,情節(jié)嚴重可能負刑事責任
代拍長期活躍在藝人的眼皮底下,部分買家甚至將代拍而來的圖頻化作路透進行傳播。
如果你在網(wǎng)上沖浪時遇到這種路透,你會怎么辦?豆瓣里一個關于對待“路透”態(tài)度的投票,有接近400名網(wǎng)友參與。其中半數(shù)網(wǎng)友表示,看到新路透會“只搬好看的圖”或“只當氣氛組不當搬運工”,有39%的投票者表示會“獲得授權再搬運”。
豆瓣投票截圖
同一投票里,一個關于“抵制路透”的討論中,62%的投票者表示“自己純吃瓜,只想看路透”,39%的網(wǎng)友表示“尊重理解,抵制路透”,僅有26%的網(wǎng)友表示“建議直接私信買路透的”,意思是抵制行為會更進一步。
可見路透當前,觀眾仍有一定的法律意識,但這并沒有凌駕在大多數(shù)人瀏覽圖片甚至搬運美圖的行為之上。
豆瓣投票截圖
代拍顯然違法。那么買賣雙方究竟應負上怎樣的責任?
北京安博律師事務所的王亞輝律師接受我們采訪時明確指出,代拍買家和賣家都屬于侵權人。偷拍、跟拍藝人照片牟利的行為,構成對個人肖像權和隱私權的侵犯,買賣雙方之間的代拍交易,構成對藝人的共同侵權。
“肖像權和隱私權屬于人格權,規(guī)定于我國《民法典》第四編。對于跟拍、偷拍行為涉及個人隱私的,根據(jù)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2條的規(guī)定,公安機關可對行為人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假若代拍交易過程涉及買賣藝人行程或者劇組信息,則是侵犯了隱私權和個人信息的違法行為,買賣雙方構成共同侵權,情節(jié)嚴重的可能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被追究刑事責任。
至于有些代拍會鉆空子,選擇在公共區(qū)域拍攝,以此逃過被拍一方的指責或相關法律責任。
對此,王亞輝律師表示,社會公眾普遍認為公眾人物被拍攝,相對于普通人應該有較高的容忍度,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所以藝人或劇組有權拒絕拍攝,如果劇組知道攝影師代拍牟利,就更有理由拒絕拍攝,侵權的違法行為并不會因為公共區(qū)域而降低違法性。
“即使并非代拍交易雙方,但如果在未經(jīng)允許的情況下,使用代拍得來的照片在社交平臺上傳播,提前曝光劇組信息或藝人個人信息,傳播者也構成了對藝人肖像權、隱私權和個人信息或?qū)ε臄z中的影視作品著作權的侵犯,侵權行為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
歸根到底,無論是從道德還是從法律角度出發(fā),抵制代拍理所當然。不過,受限于取證難、投入大、賠償少等問題,多數(shù)代拍侵權也未必能夠得到妥善解決。
如何能將代拍完全扼殺在搖籃里,一切還得從源頭抓起。減少瀏覽非法路透,或許是我們能夠做到的第一步。
拒絕拍攝買賣,遠離違法行為。抵制代拍,靜待官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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