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上午,因醉駕被羈押在北京東城看守所的高曉松出現(xiàn)在北京東城法院,北京東城區(qū)交通支隊交警在法庭上向他宣讀了行政處罰決定書——吊銷高曉松駕駛證,今后5年內不得重新考取駕照、駕車上路,此外高曉松還因為沒有在有效期內更換新的駕照,被處1000元罰款。面對眾多記者,高曉松本想說幾句話,但因為按規(guī)定在開庭前不能接受采訪,他剛說了幾個字便被法警帶出法庭。5月17日下午2:30,高曉松醉駕案將在東城法院公開開庭審理。
吊銷駕照,5年內不得申領
16日上午10時許,依舊留著長發(fā)的高曉松上身穿橙色囚服,下著七分褲,腳蹬一雙黑布鞋,戴著手銬出現(xiàn)在東城法院第四法庭。他在看守所里呆了一個星期,臉龐略顯消瘦,頭發(fā)有些打綹。
面對媒體的長槍短炮,高曉松的表情顯得有些故作鎮(zhèn)定。北京東城區(qū)交通支隊交警當面向高曉松宣布了行政處罰決定:高曉松因2011年5月9日22時25分在東城區(qū)東直門外大街附近醉駕致4車追尾、3人受傷。經鑒定,高曉松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為243.04毫克,超過醉駕標準。根據《道路交通法》的規(guī)定,交管部門給予高曉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決定。如不服處罰決定,高曉松可在60天內向市交管局或東城區(qū)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在3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交警宣讀完后問高曉松:“聽清了沒有?”“我聽清了。”高曉松答道。隨后,他表示,他不準備申請行政復議及行政訴訟。之后,他在處罰決定書上簽下了自己的名字。簽完字后,高曉松本想接受媒體的采訪,但他剛說完“我覺得……”便被兩名法警帶出了法庭,因其醉駕案件尚未開庭,按規(guī)定暫時不能接受媒體采訪。
駕照過期,追加千元罰款
5月9日當晚,高曉松醉駕肇事后,有媒體曾報道高曉松出示的是一本國際駕照,對此,警方近日予以否認。不過,警方卻發(fā)現(xiàn),他的駕照有問題。16日,北京東城區(qū)交通支隊交警也在法庭上宣讀了對高曉松的另一個處罰決定:因為高曉松在醉駕時所持的駕駛證超過使用期限,交管部門向其做出罰款一千元的處罰。據了解,高曉松本應在4月份更換已經到期的駕照。
據悉,按照以往的行政處罰規(guī)定,駕照過期后仍駕駛機動車上路的,將被處以15天以內的行政拘留和罰款。但此次交管部門只對高曉松進行了罰款,并未追加行政拘留的處罰。對此,南京交管部門的相關人士給記者分析,按照以往的行政法規(guī),高曉松這樣的行為是可以處以行政拘留的處罰的,但現(xiàn)在《刑法》已經做出修改,酒駕已經入刑,鑒于高曉松酒駕已經涉嫌危險駕駛罪,會受到刑事處罰,所以北京警方有可能就因此沒有做出拘留的行政處罰。
17日開庭,結果當庭宣判
據了解,在5月1日之前,按照相關法規(guī),機動車駕駛員如有兩次醉駕記錄可被交管部門吊銷駕照并被行政拘留,一般都由交管部門在看守所內對醉駕人宣讀相關處罰,不需到法院。而5月1日修訂后的“《刑法》修正案(八)”等規(guī)定實施后,“醉駕入刑”給醉駕人帶來的懲罰是:一般醉駕人先被刑拘,很快便被檢察機關公訴到法院,進入審判程序?,F(xiàn)在,高曉松已經被公訴,作為被告人的他自然要在法庭內接受吊銷駕照的處罰決定。據悉,高曉松也是醉駕入刑后,北京第一個在法院被吊銷駕照的被告人。
17日下午2:30,北京東城法院將公開開庭審理高曉松醉駕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和最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guī)定,機動車駕駛員醉酒駕車的,除了吊銷駕駛執(zhí)照,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還將被處以1-6個月的刑事處罰。那么,高曉松究竟會受到法律多大程度上的處罰呢?此前有媒體引述北京東城法院外宣辦公室一位孫姓工作人員的話說,“這次高曉松的案件處理速度相當快,我們已經確定17日開庭審理,并且將當庭宣判。”
重判還是輕判
這是個問題
5月1日起,醉駕入刑,但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張軍5月10日表示,對醉酒駕駛者追究刑責應慎重,應與行政處罰注意銜接。他的表態(tài)引起了廣泛的社會關注。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黃京平日前在接受媒體采訪時則表示,在審案實踐中確實可能存在醉駕情節(jié)顯著輕微的情況,不宜定罪。那么,高曉松的肇事行為是否屬于情節(jié)顯著輕微呢?適宜定罪嗎?網友們爭論不休。
對此,記者采訪了南京諾法律師事務所的耿延律師。他告訴記者:“按照目前的法律,有量刑的規(guī)定:即酒駕入刑,判1-6個月。以高曉松的酒駕案例來說,情節(jié)上不算嚴重,但看起來也不像情節(jié)顯著輕微,他應該會被判。不過,刑期的長短則要看公訴機關提出的各項起訴證據,法院多大程度上支持并最終做出何種裁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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