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高曉松酒醉駕駛被判拘役六個月 罰金4000元
5月16日上午10點,記者從東城區(qū)人民法院獲悉,國內(nèi)知名音樂人高曉松因醉駕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被東城交通支隊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并五年內(nèi)不得重新取得駕照的行政處罰。記者了解到,為簡化程序,提高效率,對高曉松的行政處罰在東城區(qū)人民法院進行。5月9日晚,高曉松因酒后駕駛造成多車追尾。該案將于5月17日下午14點30分,在東城法院第2法庭開庭審理。
5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 (八)》和修改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施行,加大了對醉駕的處罰力度。刑法修正案(八)規(guī)定,“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并處罰金”;《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規(guī)定,“醉酒駕駛機動車,由公安機關(guān)交管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zé)任;5年內(nèi)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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